支部全体党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一个核心,就是“加强宪法实施”。《决定》还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将到来的时候,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安排时间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了解我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总战略。
现以通讯形式发送党支部编辑的党课学习文章《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大家共同学习。
相关附件: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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