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6种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2014年5月29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陆春明公布质检工作情况,发布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即:GB 6675-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4项标准由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质检总局在发今年年1-5月进口儿童用品不合格情况、2014年儿童用品执法打假有关情况的同时,还发布6种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2014年1-5月进口儿童用品不合格情况
今年1-5月,质检总局对进口玩具、婴幼儿纸尿裤、婴幼儿服装食品接触产品等开展专项行动,防止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流入国内市场。全国共检出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2841批次,货值5683.18万美元。其中质量安全不合格165批次,其余为包装标识不合格。质量安全不合格批次同比增长13%。
(一)进口儿童服装不合格情况
进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检出不合格1828批次,其中安全质量不合格124批,较2013年同期减少4.6%。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纤维成分与标识不符等,安全质量不合格涉及品牌众多,其中H&M、GAP、Mothercare等快时尚品牌产品是安全质量不合格重灾区,查出安全质量不合格批次最多。部分知名品牌如DIOR进口婴儿服装同样存在PH值及纤维成份标识不合格情况。产自孟加拉国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质量问题最严重,其次为土耳其、柬埔寨、越南。
(二)进口玩具不合格情况
进口儿童玩具检出不合格35批,货值28.91万美元。其中,安全质量不合格23批,同比增长64.29%。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自由绳索长度超限,尖锐点测试不合格、小零件拉力测试不合格、推车座位角度不合格、包装袋平均厚度不合格、无3C标识、警示说明不合格等。青岛口岸在对进口一批德国产HABA品牌娃娃玩偶玩具进行检验时,检出可能造成婴幼儿缠绕窒息危险的安全隐患。厦门口岸检出马来西亚产“风火轮”品牌金属玩具,未加贴中文标签及3C认证标识,存在安全隐患。
(三)进口纸尿裤(垫)不合格情况
进口纸尿裤(垫)检出不合格953批次,货值5481.04万美元。安全质量不合格共8批次,货值15.03万美元。其中6批次日本产花王品牌纸尿裤包装破损,货值4.76万美元,如使用易引起婴幼儿生物致病危害。
(四)进口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情况
进口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检出不合格13批,货值16.02万美元,其中安全质量项目不合格10批,其余为产品及包装标识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主要包括儿童餐具、儿童水杯、母乳储存袋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超过标准限量、铬和镍元素溶出量超标、丙烯腈含量不合格、产品及包装标识不合格等。涉及品牌为BabyBjorn、Lala Mamma等,原产地为瑞典、德国、韩国、日本、波兰、印度、美国等。上海口岸检出一批瑞典产儿童塑料调羹套装蒸发残渣(正已烷)含量超标。
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查获的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实施了销毁、退货及技术处理,严防其流入国内市场。
儿童用品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要营造一个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市场环境,需要消费者提升质量安全意识,科学理性地进行消费。为此,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应理性购买相关儿童产品,不要盲目相信国外品牌,在购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玩具和童车产品应有“CCC”认证标志,不要购买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者吸入小部件的玩具,以及带有尖端或粗糙边缘的玩具。使用时需关注年龄分组和警示说明。2、选购儿童服装时,应检查扣子和装饰性小物件是否牢固,避免购买含有涂层印花或者较多小部件的婴幼儿服装,并在认真清洗之后供婴幼儿穿着;3、婴幼儿纸尿裤(垫)应该选购包装完整,外观整洁,标识清楚,无异味的产品。4、食品接触产品选购时应注意查看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应尽量避免颜色鲜艳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
儿童家具等6种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一)儿童家具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儿童家具作为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具有色彩鲜明、造型可爱、功能尺寸更适合儿童使用等优点,但也存在一些结构安全风险和警示标识缺失等问题。对此,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40批次,主要依据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进行检测。结果表明,22批次产品存在问题。其中,20批次检出有边缘及尖端,存在碰伤或划伤风险;3批次检出稳定性不合格,3批次检出抽屉未安装防拉托装置,存在砸伤风险;2批次检出孔及间隙不合格,存在卡伤或夹伤风险;16批次检出警示标识不合格,存在误用风险。
(二)儿童轮滑鞋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轮滑鞋俗称旱冰鞋、溜冰鞋,是青少年及儿童青睐的运动用品。儿童轮滑鞋是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由于儿童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弱,加之轮滑鞋本身可能存在的设计缺陷等,容易导致儿童在使用时受到割伤、划伤、扭伤等伤害。近年来,媒体报道了不少儿童轮滑鞋伤害事故,其中轮滑鞋金属锐边造成的割伤和擦伤最为常见。
针对儿童轮滑鞋可能存在的机械物理安全危害,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儿童轮滑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30批次,对儿童轮滑鞋的机械物理安全性进行检测。结果表明,29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其中,27批次检出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存在割伤、划伤风险;27批次内衬材料不好,存在磨破儿童脚踝的风险;15批次内包装塑料袋过薄,存在被幼儿套在头上或贴在脸部而导致窒息的风险;14批次刹车装置松动或脱落,存在跌伤风险;4批次防护用具易损坏或易取出,占含有防护套装产品的66.6%,存在防护用具无法保护儿童的风险。
(三)婴幼儿床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婴幼儿床是指专门设计给婴幼儿睡觉使用的床。婴幼儿在床上的活动时间长,且对外界的反应较迟钝,心智不够成熟,缺乏自主能力,如果使用安全性不够好的婴幼儿床,在监护人离开或者熟睡时很容易受到挤压、跌落、窒息等伤害,尤其是3岁以下儿童,受到伤害的概率比大龄儿童更高。
针对婴幼儿床产品可能存在的伤害风险,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婴幼儿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50批次,主要依据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 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QB/T 2453.2-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2部分:试验方法》等标准要求,对婴幼儿床的机械安全性能和甲醛释放量进行检测。结果表明,21批次产品存在机械安全风险,其中2批次同时存在甲醛释放量超标的问题。在这21批次产品中,14批次旁板与床头内高不足,婴幼儿在攀爬玩耍时可能跌落或掉落;8批次床铺面与旁板、床头之间或相邻板条之间间隙过大,可能导致婴幼儿手指、脚趾、手掌被卡伤;7批次旁板两个结构部件之间的距离过大,可能导致婴幼儿手臂、腿被卡在两个结构部件之间;6批次床铺面板条厚度较薄、宽度较窄,受冲击时易发生板条断裂或结构件损坏,导致床铺面坍塌;另有1批次两连接紧扣件之间的距离过短,1批次稳定性较差。甲醛释放量过高的2批次产品均为实木和人造板混合材质,实木类产品无甲醛超标现象。
(四)儿童推车用纺织物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儿童推车是指供学步前儿童使用的一种工具车,可分为伞把式推车、轻便推车、双座推车和普通推车等,其中部分多功能推车还可当作婴幼儿摇椅、婴幼儿摇床等使用。儿童推车的遮阳篷、座垫、椅背、安全带、置物篮等主要部件均含有纺织物或由纺织物制成。这些纺织物在印染过程中常使用甲醛作为纤维素树脂整理时的交联剂,如果质量把关不严,纺织物中的甲醛残留就有可能过高,容易通过呼吸、啃咬、皮肤接触、吮吸接触过纺织物的手指等途径迁移到婴幼儿体内,导致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方面的疾病,给婴幼儿身体成长带来不良影响。
针对儿童推车用纺织物中可能存在的甲醛危害,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儿童推车用纺织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采集样品25批次,依据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GB/T 2912.1-2009《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8629-2001《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等标准要求,对自然状态和清洗状态下的儿童推车用纺织物分别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在自然状态下有7批次产品中残留甲醛含量超过GB 18401-2010中关于与婴幼儿接触的纺织产品中甲醛限量的要求(≤20mg/kg),存在甲醛安全隐患;经清洗后再检测,所有产品中残留甲醛含量均未超过20mg/kg,说明清洗能有效降低儿童推车用纺织物中的残留甲醛含量。
(五)儿童银饰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儿童饰品是指供14岁及以下儿童佩戴的首饰,儿童银饰品主要包括项链、项坠、锁、项圈、手镯、脚镯等。儿童银饰品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水平受限,或为了改善银饰品性能、提高美观度而人为添加等原因,可能导致银饰品中铅、铬等有害元素含量过高。通过皮肤接触、舔食等途径,这些重金属元素可以进入人体,并能在人体内不断富集,具有一定的毒性,对于儿童危害更大。
针对儿童银饰品中可能存在有害元素的情况,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儿童银饰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50批次,依据GB 28480-2012《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等标准要求,对儿童银饰品中的铅含量及铅、镉、铬、钡、硒、汞、砷、锑等8种有害元素的溶出量进行检测。结果发现,14批次产品铅含量过高,长期接触可能迁入儿童体内,导致贫血,引发多动、听觉障碍、智力低下等症状;有害元素溶出量则均未发现问题。此外,检测中还发现14批次产品银含量不足,存在虚标银含量的情况。
(六)荧光棒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荧光棒是一种可发出荧光的塑料玩具,棒体中的玻璃管内装有色彩斑斓的荧光物质。荧光棒因色彩缤纷、惹人喜爱,受到很多儿童的追捧,成为儿童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玩伴。但是,荧光棒中的荧光物质大多含有苯二甲酸二甲酯和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低毒成分,一旦弯折泄露出来,被儿童误吸或触碰,可能会造成恶心、头晕、麻痹、昏迷等伤害。
针对荧光棒产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荧光棒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30批次,对荧光棒产品的密封性、防渗漏性和有毒有害有机物含量进行检测。结果表明,30批次产品均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其中,8批次在模仿儿童滥用操作(如反复弯折1-5次)时,在折痕处有液体喷出或渗出,挤压会有更多液体流出,存在吸入性中毒、皮肤接触性中毒、误食性中毒的风险;另有26批次检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22批次检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此外,本次监测发现,所有样品均未标注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90%以上的样品外包装标识中无中文信息。(质检总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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