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从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年报尽早报,社会公众、你的客户、银行、政府部门就可以尽早了解到你企业最新的信用情况,早报一日,晚报一日,肯定不一样!
凡是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企业,均应当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尚未报送上述企业年度报告的,请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d.gsxt.gov.cn/)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逾期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商会也将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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